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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

没签时间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时间:2018-07-28  【转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 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 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 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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