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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法院审结离婚纠纷,男子后称被骗假离婚,法院普法释疑

时间:2025-08-27 20:59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茶山律师获悉

基本案情

二零二四年八月,西畴县人民法院接收了一起婚姻关系破裂案件,通过法院的协调工作,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子女照顾、财产分配等问题上迅速形成了共识,法院立即颁发了《民事调解书》,两个人的婚姻状态正式终止。

半年之后,也就是2025年3月,这名男士又去了法院,向法官反映情况,说他的伴侣跟他提议先办理临时离婚,承诺之后会跟他重新结婚,但如今女方离开了,他联系不上,不知该如何是好

司法人员获知相关情形后,根据个人档案检索了诉讼文书,向那位男士阐释了配偶关系终止的法律影响,同时说明伪造婚姻解除可能招致的潜在危害。

法官说法

所谓“假离婚”就是双方没有真正想离婚,只是签了离婚协议或去法院起诉离婚茶山镇律师,为了某些事解除婚姻关系,事后又重新结婚的行为。但不管是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还是通过法院打官司离婚,夫妻俩的离婚都是实实在在的,法律承认并保护这种行为。

身份状况一旦转换,不会仅仅由于“先前并非真心想解除婚姻”“先前只是为了孩子上学、为了购置房产”就失效东莞茶山律师,因此从法律角度来说,并无所谓的“伪装式离婚”。“伪装式离婚”仅是民众的一种比喻性说法,并非法律上的专门表述。

法条链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之规定,若当事人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相关的判决书、调解书获得法律确认,那么婚姻关系即告终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二条款,若夫妻双方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其中一方若主张双方达成离婚合意系伪造,则相关司法机构不会认可该主张,不会裁定离婚行为无效。

法官提醒

无论是结合还是分离,都是追求幸福的途径,也代表着责任的履行。一份文件之中牵涉着诸多涉及个人及财产的权益与责任。婚姻并非玩笑,每件事都要严肃对待!一旦分开,身份的转变无法撤销,不论初衷怎样,双方都无权要求废除,更别说只有一方想要“重聚”。伪装的“暂时分开”最终会变成真正的分离。

供稿:梁隆楠

编制:何 睿

一审:何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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