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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政

时间:2024-12-17 00:26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茶山律师获悉

《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本市现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夏建防[2015]26号

各区建设局、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业主):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厦门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局、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厦门市现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厦门市财政局(厦市住建发[2015]14号)现将本市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财政补贴期限和补贴标准

按照《厦门市现有城镇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厦房[2015]14号)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财政补贴的程序

(一)如果加装电梯按照《关于旧住宅加装电梯的若干指导意见》(厦门市建设管理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申请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进行《旧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办法》(夏建房[2014]5号)须向市建设局申请。

(二)按照《厦门市现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厦房[2015]14号)规定加装电梯的,按以下程序申请财政补贴:

1、申请加装电梯补贴的业主,应填写《厦门市现有住宅加装电梯政府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现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请材料清单》 》(见附件2)。将材料提交户口所在地区建设局。

2、区建设局审核后,将申请材料报区财政局或其审核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区建设局根据财务审核金额东莞茶山律师,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电梯施工(安装)合同指定的施工企业或公司。电梯安装公司和收款公司必须开具施工安装发票。

3、区建设局汇总每年9月份申请的补贴金额后,填写《现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资金申请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报市政府建设局确认后报市财政局。补助资金审核通过后,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通过系统补助至各区财政局,并抄送市建设局。

4、补助资金由区财政部门先行垫付茶山镇律师,区财政局从区建设局拨付专项资金作为预付款。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附件:1.厦门市现有住宅加装电梯政府补贴申请表

2、现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请材料清单

3、现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资金申请项目汇总表

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15 年 5 月 26 日

厦门市建设局2015年5月26日发布

附件下载:

夏建芳〔2015〕26号附件1.doc

夏建芳〔2015〕26号附件2.doc

夏建芳〔2015〕26号附件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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