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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
2023年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数据分
东莞茶山律师获悉
3、查找案由: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4、裁判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 流程概述
通过对Alpha案例库的高级检索,我们收集了2023年全国法院系统审理的医疗伤害责任纠纷案件的整体数据,并对案件数量、法院级别、审判程序、审理期限、文书类型和诉讼主体进行了分析。对数据的数量、地域分布等进行统计、整理和分析。鉴于二审法院判决更具权威性,对医患双方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东莞茶山律师,我们筛选出364份二审法院判决,包括医疗机构类型、上诉情况、判决情况、理由等。对于败诉,以及病历问题,以及医生的责任。对鉴定影响、法院对鉴定意见的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数据分析。
整体形势分析
1. 案件数量
2023年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总数为2219件(其中执行案件1件,其他案件13件),比2022年减少2855件。值得注意的是,案件数量连续三年大幅下降。自2021年以来连续几年。2017年有12,734例,2018年有12,249例, 2019年18,112例,2020年18,670例,2021年10,746例,2022年5,074例。
医法惠认为,案件大幅下降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受案件调解率上升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在2024年1月14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公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1204万件,占总数的40.3%向法院提起的民事行政案件。一半的争议在诉讼前得到解决。
二是受到人民法院案件库建设的影响。 2023年8月底,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的通知》,启动案例库建设。 11月底,印发《关于加快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案例库建设相关工作机制和要求。 8月以来,各地法院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案件数据明显减少。根据本次调取的2219份文件判决日期分析,判决日期在1月至7月之间的数量占92.02%。 8月-12月成交量占比仅为7.98%。
2. 审理程序
2023年,一审审结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1663件,占比74.94%,较2022年的73.99%上升0.95个百分点。二审审结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475件,占比21.41% ,较2022年的22.63%下降1.22%。 67例进入再审程序,占比3.02%,较2022年的3.25%下降0.23个百分点。执行案件1件,与2022年持平。可见,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多数在一审程序中解决。
3. 试用期
审理期限在30日以内的案件(含判决书中明确规定审理期限的所有案件)538件,占34.01%;审理期限在31-90日的案件497件,占31.42%。 %,91-180天数量为196件,占比12.39%,181-365天数量为222件,占比14.03%,365天以上数量为129件,占比8.15% 。可以看出,目前条件下的试点时间更多在31-90天范围内,平均时间为120天,与2022年的129天基本持平。
需要注意的是,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诉讼实践中,人民法院的办案期限远高于上述期限。原因是人民法院实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实行前置调解程序。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先将案件登记在“诉前调解”商标下。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组织鉴定。鉴定意见出具后,不和解的案件将转入诉讼程序正式审理,这将大大缩短人民法院的审理周期。
4. 法院层面
按法院级别划分,2023年,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1673件,中级人民法院审理507件,高级人民法院审理36件,专门人民法院审理1件。法院级别与审判程序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因此,法院层面的医疗伤害责任纠纷案件的数据分布与审判程序并无太大区别。
5. 文件类型
判决件数1131件,占50.97%;裁定件数1062件,占47.86%。可见,判决书和裁定书仍然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的两大文书类型。值得注意的是,通过调解解决的案件为12件,占比0.54%。经过2022年的大幅下滑,今年较2022年的0.67%下降了0.13%。可见,诉前调解失败而转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是由于当事人之间存在较大矛盾和分歧,导致诉讼调解率逐年下降。
六、诉讼标的额
标的额(包括判决书中明确提及金额的所有案件)10万元以下案件735件,占比45.57%,比2022年的42.90%上升2.67个百分点。 10万元至50万元区间,占比35.90%,同比下降从 2022 年的 37.67% 增加到 1.77%。
50万元至100万元范围的案件169起,占比10.48%,较2022年的11.81%下降1.33个百分点。100万元至500万元范围的案件124起,占比7.69 %,较2022年的7.32%增长0.37%。有6个涉案金额500万元以上案件,占比0.37%,较2022年的0.30%上升0.07个百分点。
七、地理分布
2023年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数量排名前五位的省份分别是辽宁省、北京市、上海市、山东省、陕西省,其中辽宁省排名第一。上海市、陕西省首次进入前五名。
2017年、2018年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数量最多的省份是河南省,2019年、2020年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数量最多的省份是山东省,医疗损害案件数量最多的省份2021年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数量最多的省份是辽宁省,2022年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数量最多的省份是山东省。
贵州省和西藏自治区2023年病例数均为“0”。贵州省2021年病例数为343例,2022年为44例;西藏自治区2021年有2例,2022年有5例。
二审案件统计与分析
一、争议领域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争议领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由可分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侵害患者权益责任纠纷。知情同意权和医疗产品责任纠纷。 2023年,二审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共计364件,其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360件,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纠纷2件,医疗产品责任纠纷2件。下面根据二审判决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详细分析。
2、医疗机构类型
根据《医法汇》近五年来的大数据报告分析,综合性医院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发生中始终占据首位。 364份裁判文书共纳入医疗机构374家,其中综合医院294家,占比78.61%(其中中医医院22家、妇幼保健院8家、其他综合医院264家),较上年下降3.01个百分点。 2022 年为 81.62%。专科医院病例44例,占比11.76%,较2022年的8.50%增长3.26%,位居第二。中医医院22家,占比5.88%,较2022年的5.14%增长0.74个百分点,排名第三。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很难准确地区分中医医院和中医医院,因此本次统计全部纳入中医医院范畴。
中医药是我国重要的健康资源、经济资源、科技资源、文化资源和生态资源。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件大事。 2023年,我国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预计全年中医药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将达到12.8亿人次。截至2023年底,我国已将14家中医医院纳入国家医疗中心创建范围,布局建设27个国家和地区中医医疗中心,持续推进62个“旗舰”建设中西医结合医院和138家重点中医特色医院。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2023年,诊所、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二审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15件,占比4.01%,较2022年的6.13%下降2.12个百分点。案件占比和件数下降体现了我国基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治疗和健康管理能力的提升。
3、部门分布
2023年,骨科案件数量位居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高发科室之首,为58起,占案件总数的15.93%,较2022年增长5.54%。妇科病例46例,占病例总数的12.64%,略低于2017年的12.99%。 2022年,急诊(门诊)、普外科病例数均为39例,分别占10.71%,排名第三。神经内科24例,肿瘤科23例,排名第四、第五。
骨科案件数量的增加,部分与本次统计中将急诊(门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人身伤害案件纳入发生纠纷的具体诊疗科室进行分析有关。
4、二审上诉
二审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患者申诉170件,占比46.70%,较2022年的46.10%略有上升;医疗申诉132件,占比36.26%,下降1.19% 2022年为37.45%。医患同时申诉案件48起,占13.19%,与2022年的13.20%相比变化不大。来自保险公司的上诉案件有14起,占比3.85%,比2022年的3.25%略有上升。
五、二审争议焦点
二审争议焦点仍集中在医生诊疗的过错及因果力(参与)、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对鉴定意见的异议等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合计占比为80.43%,相比2022年的81.34%,变化不大。从案件具体内容分析,与2022年不同,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占据争议首位,占比33.00%。其次是过失和因果关系(参与),占24.31%。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占23.12%,排名第三。
六、二审判决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304件,驳回率为83.52%。改判案件60件,改判率为16.48%,与2022年的83.77%、16.23%相比变化不大。可见,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改判仍较困难。二审程序改判。此外,仅14.29%的案件改变了赔偿金额,1.37%的案件增加了医疗责任比例,0.82%的案件减少了医疗责任比例。这也体现了一审程序的重要性。
7. 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
各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中(含多家医院多次统计),赔偿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案件有75起,占比26.04%,较2022年的30.59%下降4.55个百分点。赔偿金额在1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案件有101起,占35.07%,比2022年的36.28%下降1.21个百分点。
赔偿金额在3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案件有44件,占比15.28%,较2022年的15.17%略有上升。赔偿金额在50万元至80万元之间的案件有42件,占比14.58%,较2022年略有上升。从 11.25% 增加 3.33% 2022年,赔偿金额在8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案件有10起,占比3.47%,较2022年的2.15%上升1.32个百分点。
赔偿金额在100万元至150万元之间的案件8起,占比2.78%,较2022年的3.16%下降0.38个百分点。赔偿金额在150万元以上的案件8起,5起以下的案件万元,占比2.78%,较2022年的1.40%上升1.38个百分点。可见,案件补偿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占绝大多数,占61.11%。但从整体数据分析,赔偿金额在3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案件呈上升趋势。
上述案件涉案标的额中,81.47%的案件金额在50万元以下,76.39%的案件被判定赔偿金额在50万元以下。可见,涉案标的金额与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比例并无太大差异。这主要是因为大多数案件在诉讼和调查阶段都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患者在转入诉讼程序时一般会依赖鉴定意见。改变诉讼请求,避免了盲目请求的发生。
八、诉讼败诉率分析
本次统计的364件二审判决中,医方败诉279例,占比76.65%,较2022年的79.11%下降2.46个百分点。患者败诉77例,占比21.15%,上升3.40% 2022 年为 17.75%。
此外,2023年,判断医生对患者给予公平补偿的案例数为“0”,判断为患者酌情补偿的案例3例,占比0.82%,判断为患者提供单独补偿的案例5例。精神损害抚慰金,占比1.37%,较2022年的1.30%和1.41%也有所下降。可见,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医疗伤害责任纠纷案件时,基本都能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适用公平原则的相关规定。
九、医疗责任比例
2023年,医生承担次要责任的案件有89起,占比31.90%。 2021年首次超过同等责任后连续三年占据第一,但较2021年的34.23%和2022年的38.61%有所下降。其次是重大责任86项,占比30.82%,比2022年的27.61%增长3.21个百分点。排在第三位的同等责任有57项,占比20.43%,也比2022年的17.96%增长2.47个百分点此外,轻微责任案件36起,占比12.90%。较2022年的12.47%略有上升。职责总数为11项,占比3.94%,较2022年的3.35%有所上升。
从案件总体数据分析,法院判决医方承担责任的比例与鉴定意见中因果力(参与)的比例基本一致。原因在于医疗行为具有高度专业性、技术性、复杂性等特点。非专业人士一般很难通过平常的生活经验和知识来判断。法院一般以具有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作为主要依据。判断依据是确定医方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比例。
10、医生败诉的原因
2023年,医生因未尽到注意义务而败诉的案件有134起,占比32.13%,排名第一;较2022年的33.16%下降1.03%。其次是未履行告知义务的75起,占17.99%,较2022年的13.83%上升4.16%。医疗违反诊疗规范67起,占17.99%。为16.07%,排名第三。此外,判决仅表明医疗诊疗存在过错,未注明具体过错的有29起,占6.9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履行与当前医疗水平相对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的“进行与当前医疗水平相适应的诊断和治疗的义务”体现了侵权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即注意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述规定,护理义务是履行与现行医疗水平相对应的诊疗义务。履行护理义务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相关要求。
11、患者败诉的原因
诉方败诉案件中,未进行身份鉴定的案件有48起,占比56.47%,较2022年的41.90%上升了14.57个百分点,位居诉方败诉原因之首。案件。不进行鉴定的主要原因与2022年基本相同,主要是患者不认可病历资料,导致鉴定机构退回鉴定,鉴定机构以超出规定范围为由退回鉴定。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不达标,患者申请鉴定不缴纳费用,或者坚持不鉴定等情形。
其次,医生诊疗失误与患者伤害不存在因果关系的案例有19起,占比22.35%,较2022年的26.67%下降4.32%,排名第二。医生诊疗无过错的有9例,占比10.59%,较2022年的14.76%下降4.17%,排名第三。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患者应当提交证据证明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且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患者无法提交相关证据的,可以通过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来承担举证责任。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12.病历问题对医疗责任认定的影响
病历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最重要的证据,也是诉讼中医患纠纷的焦点之一。常见的争议焦点集中在医疗机构是否隐匿、篡改、伪造病历,病历问题是否会影响医疗损害责任比例等。
2023年,我们仍将病历问题对医生责任的影响分为两类:实质性影响和非实质性影响。重大影响是指医疗机构隐匿、篡改、伪造病历或者病历书写不规范,影响法院认定医疗机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比例的情况;影响较小是指医疗机构病历存在缺陷。但与患者的伤害不存在因果关系,病历存在瑕疵不足以让法院推断医疗机构的过错,或者法院听取医疗机构的意见后对患者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的。合理的解释。
2023年,法院对医生隐匿、篡改、伪造病历材料的认定率为35.48%,较2022年的32.26%上升3.22个百分点。病历书写不规范影响医疗比例的案件比例负债率为41.94%,比2022年的37.63%增加了4.31个百分点。可见人民法院对有问题病历的病历审查更加严格。相应地,法院认定病历书写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医疗机构责任认定的案件比例为16.13%,较2022年的22.58%下降了6.45个百分点。给出合理解释的医生比例为6.45%,较2022年的7.53%下降1.08个百分点。
评审结果分析
1. 身份证明类型
本次统计的364件二审判决中,鉴定282件,鉴定总数292件(其中医疗损害鉴定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均包括10件),占比80.22%,而2017年为86.93%。 2022年,下降6.71%。在:
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案件251件,占比85.96%,比2022年的88.94%下降2.98个百分点;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案件244件,占比97.21%,比2022年的94.83%上升2.38个百分点。 2022 年;医学会认定7例,占比2.79%茶山镇律师,较2022年的5.17%下降2.38%。
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2件,占比10.96%,比2022年的8.95%上升2.01个百分点;申请文件查阅鉴定9件,占比3.08%,其中签名鉴定6件电子病历鉴定3例。
可见,大部分案件都已落实鉴定,鉴定意见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最重要的证据。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仍是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的主要方式。
2、鉴定结果
评价意见因果力(参与度)方面,一级因果关系60条,占比22.30%,较2022年的23.19%下降0.89个百分点,超过2022年次要因果关系,位居第一。次要因果关系59例,占比21.93%,较2022年的25.45%下降3.52%,排名第二。等因果关系案例50起,占比18.59%,较2022年的15.22%增长3.37%,排名第三。
通过以上数据分析,原因力(参与度)主要集中在主要、平等、次要三类,合计占比62.82%,较2022年的63.86%下降1.04个百分点。 轻微案件35起因果关系,占比13.01%,较2022年的12.52%略有上升。无因果关系的24例完全因果关系5例,占比1.86%,较2022年的2.99%下降1.13个百分点,较2022年的9.25%略有下降。
此外,还有4起评估机构未明确赋予因果力(参与程度)的案件和29起案件,其中给予因果力(参与程度)的跨度较大。这29例中,从轻微因果关系到无因果关系1例,从轻微因果关系到次要因果关系12例,从次要因果关系到同等因果关系11例,从同等因果关系到重大因果关系4例,重大因果关系到完全因果关系1例案件。
3、评审意见的受理
2023年涉及鉴定的二审判决中,法院全面采纳鉴定意见的案件有266件,占94.33%,比2022年的90.95%上升3.38个百分点。其中,医疗损害鉴定案件235件,占占88.35%(其中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案件228件,占97.02%,鉴定案件7件)医学协会,占2.98%);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案件22件,占8.27%;文件查阅鉴定案件9件,占3.38%(其中电子病历鉴定3件,签名鉴定6件)。部分受理案件14件,占比4.96%,较2022年的7.88%下降2.92个百分点,均为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医疗损害鉴定。其中,提高责任率13起,降低责任率1起。不予受理的案件仅有2件,占比0.71%,也比2022年的1.17%下降了0.46%。
根据医法汇近三年大数据报告分析,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专家意见的比例连续三年上升,而部分采纳和不采纳专家意见的比例则连续三年上升。意见的减少,表明越来越多的法院将直接参考专家意见。以因果关系力(参与程度)作为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依据,“以鉴定代审判”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
4、评估意见异议的处理
在分析的二审判决中,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的案件(含一审案件)有229件。其中,被法院直接驳回的案件136件(其中一审案件54件,二审案件82件),占比59.39%,较2022年的66.82%下降7.43%。
有64个案件在法庭上出现评估师,所有这些案件首先出现。在法庭上出庭的评估率为27.95%,增加了2.41%,而2022年为25.54%。2021年在法庭上出现的评估率仅为9.90%。可以看出,在过去的两年中,出现在法庭上的评估率显着提高。专家助理在6个案件中出现在法庭上,其中包括5例,第二例中有1例。专家助理的出现率(具有专业知识的人)为2.62%,增加了0.48%,而2022年为2.14%。专家助手的出现率与评估师外观率的比率约为1:11,这是大约1:11在2022年的增长为0.48%,比为2.14%。与1:12相比,总体变化并不多。
5。重新识别情况分析
1。分析重新识别的原因
在重新认可的案件中,有2个案件没有标准化和足够的评估意见,3个案件,其中评估意见不足以基于(其中2个由评估机构返回),而当事方单方面有2个案件委托他们(由评估机构返回其中之一)),有17个案件(有16个案件是医学协会重新申请医疗事故技术评估的申请,1例医疗案件是医疗医学协会的损害评估)。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单方面委托评估,而另一方不承认评估意见,则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来审议或推翻评估意见,法院通常不允许启动重新认可的程序。
2。重新识别数量
在基于分析的二判决中,人民法院同意重新签署23起案件(所有都是第一案案件,其中2个由评估机构退还:1包括重新申请技术评估的重新申请医疗事故和重新申请医疗损害评估,仅计为1),占6.32%。尽管在2022年,在试验实践中,它从3.89%增加了2.43%,但仍很难重新识别。
在接受重新评估的21例案件中,通过医疗事故技术评估对16例重新评估,并通过医疗损害评估对5例进行了重新评估。由于法院基本上将同意通过医疗事故技术评估提出的重新评估,因此仅用于医疗损害识别和分析。在5个重新确定医疗损害识别案件中,医学协会首先确定和重新确定了1例病例,占20.00%; 1案首先由医学协会确定,并由司法评估机构重新确定,占20.00%。该比率为20.00%;在3例案例中,司法认证机构进行了第一次识别和重新确定,占60.00%。
3。分析重新识别结果
在重新确定的21例案件中,有11个案例具有相同的病毒功率(参与)和首次识别,占52.38%,从2022年的47.22%增加了5.16%。 7个增加医疗处方功率比例(参与)的案例,占33.33%,下降5.56%从2022年的38.89%开始。有3例降低了医疗处方能力的比例(参与),占14.29%,从2022年的13.89%降低了0.40%。必要变化率为47.62%,降低了5.16%。百分比为2022年的52.78%。从中可以看出大约一半启动重新识别的案例具有与第一个标识相同的原因功率(参与)。
结论
健康与数千个家庭的幸福有关,与国家和国家的未来有关。人们的健康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象征。医生关系的和谐与我们每个人都密切相关。医疗法律中心始终遵守“治愈所有生物并通过法律使世界受益的价值概念”,并致力于建立一个和谐的传播平台来建立医生关系。我们愿意与各行各业的同事并驾齐驱,共同为建造健康的中国建设并促进我国家的医疗和健康事业提供法律保护。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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