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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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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裁判中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
东莞茶山律师获悉
作者:何家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事实判定是一种查明事实真相的认知活动。司法人员无法穿越时空,无法直接感知这些过去发生的事实。他们只能通过各种证据来了解这些事实。证据是认定事实的基础,证据规则必须服务于事实认定。
□法律规则往往具有一定程度的开放性。法律的运用并不是简单、机械的分类认知活动。司法人员必须正确解释法律规则,才能对认定的事实作出法律判断。
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是诉讼中的两个基本问题。查明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司法审判的两项基本任务。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和基础。司法人员办案应当先查清事实,再适用法律。然而,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不总是那么有序和简单。
事实调查和法律申请筛选
所谓事实认定,是指司法人员根据证据对案件事实作出的判断。案件事实发生在过去,诉讼双方往往持有不同的事实主张。因此,司法人员在诉讼活动中,至少在做出裁决之前,必须对这些事实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从这个意义上说,事实调查是一种发现事实真相的认知活动。司法人员无法穿越时空,无法直接感知这些过去发生的事实。他们只能通过各种证据来了解这些事实。因此,证据是认定事实的基础,证据规则必须服务于事实认定。
所谓法律适用,是指司法人员对已查明的案件事实适用有关法律规则并作出相应判决的活动。法律规则应具有明确性、可操作性、可预见性等基本特征。但受概念模糊、词语一词多义以及社会语言发展变化等因素影响,法律规则往往具有一定程度的开放性。 ,即主要含义相对明确,外围含义相对模糊,或者说,抽象层面相对清晰,具体层面相对模糊。因此,法律的适用并不是一种简单、机械的分类认知活动。司法人员必须正确解读法律规则,才能对认定的事实作出法律判断。
在大多数诉讼活动中,事实问题是争议的焦点。因此,查明事实也是司法决策的主要任务。 1990年代初,我在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留学时,听到有人说英语中的“”(字面意思是“法律纠纷”)一词很容易产生误导,使人认为所有纠纷都是在诉讼中这是一个法律问题。事实上,大多数诉讼的主要争议不是法律问题,而是事实问题。例如,被告是否杀人?被告是否犯有盗窃罪?被告是否违反合同?被告是否构成侵权?因此,有人建议将英文中的“”一词改为“ ”。诚然东莞茶山律师,英语中不存在这个术语,但这一说法体现了事实认定在司法裁判中的重要地位。
在一些诉讼活动中,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并无争议,但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存在差异。因此,法律适用成为司法判决中的一个重大问题。例如,近年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聊城于欢案”、“昆山龙格案”、“涞源反杀人案”等涉及正当防卫问题的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均就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存在争议。被告被不法侵害以及造成侵害的人。对于伤亡事实没有争议,但对于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存在不同意见。因此,司法审判的主要任务是判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符合刑法中正当防卫的规定。换句话说,这些案件的主要问题是法律的适用。
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相结合
在抽象概念层面,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之间的界限是清晰的,但在具体实践层面,两者的界限变得模糊。就像海岸线一样,当我们从高空俯视时,海岸线非常清晰,但当我们站在海边观察时,海岸线就变得模糊了。抽象地说,于欢造成人员伤亡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是一个法律适用问题。但司法人员在做出具体判决时也必须考虑事实问题,比如受害人于欢抢夺水果刀之前的具体行为。以及于欢与被害人之间的职务关系等,事实认定渗透到法律适用中。
司法人员在认定案件事实时,还需要适用法律规定的证据规则。因此,事实调查活动就包含了法律适用的内容。例如,被告人的供述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这就需要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该法律的适用结果将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此外,法律推定规则的适用可以直接作为事实认定的结论。例如,根据死亡推定规则,当失踪者在一定时间内下落不明时,法官可以推定失踪者已死亡。因此,法律的适用也可以渗透到事实认定之中。
基于上述实践经验,有人认为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难以区分或难以区分。理由主要有三点:一是事实认定属于事实判断,法律适用属于价值判断。然而,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并不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其次,在诉讼活动中,事实的认定必须遵循程序性和实体性的法律规范。因此,两者不能截然分开。第三,审判人员在审判过程中,必须综合考虑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不能简单地将事实审判和法律审判分开。即使在普通法国家的陪审团审判中,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也不是完全分开的。笔者认为,这些观点不无道理,但却值得商榷。在法官独任审判制度和传统参与审判制度中,区分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并没有太大的实用价值,因为这些认知活动必须由同一人员来完成。在英美法系国家的陪审团审判中,人们习惯性地将司法工作分为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陪审团负责确定事实,法官负责适用法律。因此,陪审员也被称为“事实发现者”。在这种诉讼模式下,区分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具有现实意义。事实上,英美法系国家的许多程序规则和证据规则都是基于这种职能划分而设计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美国的陪审团制度虽然起源于英国,但美国陪审团在事实认定方面比英国陪审团拥有更大的权力。在英国,陪审团确定纯粹的事实,例如被告是否杀害了受害人,但在美国,陪审团确定法律事实,例如被告是否犯有一级恶意杀人罪或二级非恶意杀人罪。 。后者实际上包括某些法律应用。
我国的法律规定实际上体现了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划分。比如,这就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2018年4月27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陪审员参加审判的合议庭为三人合议庭和七人合议庭。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独立发表对事实认定的意见,并与审判人员共同表决;可以对法律适用发表意见,但是不参与投票。”上述规定明确了事实认定。与适用法律的差异。
综上所述,司法裁判中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之间存在辩证关系。一方面茶山镇律师,两者可以相互区分。一般来说,司法判决首先要查明案件事实,然后适用法律。另一方面,两者又可以互相转化、互相包容。事实认定可以包括法律适用的内容,法律适用也可以包括事实认定的内容。厘清两者的辩证关系,对于证据法具有理论价值,对于司法裁判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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