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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

新宇公司诉冯玉梅商铺买卖合同纠纷

时间:2024-09-01  【转载】

   - **基本案情**:新宇公司将商铺出售给冯玉梅,东莞茶山律师后新宇公司欲对商场进行重新规划布局,通知冯玉梅解除合同,冯玉梅不同意。新宇公司起诉请求解除合同。    -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新宇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力、物力超过合同双方基于合同履行所能获得的利益,合同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为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允许新宇公司解除合同,但需由其向冯玉梅承担赔偿责任。    - **典型意义**:当违约方继续履约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茶山律师且继续履行所需成本过高,超过双方可得利益时,法院可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同时要求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以保证对方现实既得利益不因合同解除而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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