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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
保险合同纠纷诉讼费
时间:2021-08-06 【转载】
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包括:1、案件受理费;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因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其他诉讼费包括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评估拍卖费等费用,这类费用一般是当事人直接向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支付。
通常大家所说的诉讼费一般即指向法院交纳的受理费、申请费。
案件受理费包括一审、二审及(特定案件)再审受理费,由原告(上诉人)预交,根据胜诉情况由败诉当事人承担。受理费交纳标准根据案件性质不同。合同纠纷一般属于财产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或上诉不服)的金额,按照规定的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撤诉或调解结案的,受理费减半。
申请费包括强制执行、财产保全、支付令等情况下的申请费用。申请费也是按照案件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其中申请支付令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三分之一计算,财产保全费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强制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目前一般不需要申请人预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