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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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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登记应该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内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或提交公章缴销证明)(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关于决定注销的文件(原件1份)

  5、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原件1份)

  6、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原件1份)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8、在报纸上登载的清算公告(原件1份)

  9、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的,还应提交分公司注销登记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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