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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不养中风父亲法院:每月给330元

据黄大伯回忆,他和前妻生育了儿子黄某。离婚后,儿子虽归前妻抚养,但每月他都有支付抚养费给儿子直至成年。令黄大伯心酸的是,儿子黄某却从未在物质上赡养过他,也没有在精神上与生活上关心过他。2012年4月底,黄大伯不幸中风住院,但黄某也从未过问及探视。黄大伯本想申请低保,但儿子黄某也不予配合。黄大伯称,儿子的漠视和冷落极大伤害了他的感情。

  对于父亲的控诉,黄某也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是父亲有错在先,和母亲离婚后,父亲从来没有支付过抚养费,而且父亲一直没有工作,曾多次向自己要钱且数额越来越高,由于负担不起,才没有再给父亲钱财。

  白云区法院审理认为,虽然黄大伯仅年满53周岁,但结合其患有脑梗塞后遗症及糖尿病等疾病,目前确实属于生活困难状态,需要其成年子女予以赡养。黄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背了社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鉴于此,法院对于黄某的错误行为予以谴责,判决黄某每月向父亲支付赡养费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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