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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休护理假不能扣工资

时间:2017-03-29  【转载】

“我媳妇生孩子,我休了7天护理假,但现在公司扣了我工资,他们的做法是不是违法?”11月14日一大早,威海市文登区人社局劳动维权中心工作人员就接到了张先生的维权电话。

  原来,张先生是文登区某电子厂职工,媳妇8月份生了二孩,张先生向单位申请了7天护理假。9月份发放工资时,张先生发现工资少了将近1/4,于是找公司理论,但公司财务人员却告诉他因为休了护理假,所以扣掉了对应的工资。

  维权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工作人员于是联系了公司负责人,指出其行为已经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当天下午,公司补发了张先生护理假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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