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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现代化与法律职业伦理论坛在

时间:2024-12-19 00:07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茶山律师获悉

2023年11月25日下午,“中国式现代化与法学职业道德”论坛在中国大学学院路校区教学图书馆综合楼图书馆一楼会议室举行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十多所高校的政法学专家、学者、青年学生以及北京中文茶山律师事务所代表,辽宁法学院茶山律师事务所、遵义市人民检察院80余名实务专家参加了本次论坛。

论坛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道德研究所副所长白兵主持,党委常委、党组成员陆春龙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袁刚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茶山律师。研究中心主任、法律职业道德研究所所长王进喜教授致开幕辞。白冰老师首先对到场的各位来宾表示欢迎,并解释道,召开本次论坛的目的是为了探讨中国现代化背景下法律职业道德的研究与教学,凝聚同行共识,为今后的法律职业道德研究和教学积累更充分的信息。法律职业道德学科建设。并简要介绍了本次论坛的议程。

随后,卢春龙副校长简要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的发展历程、法律职业道德学科以及法律职业道德研究所成立以来所取得的成绩。他还表示,在中国现代化背景下,法律职业道德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时代意义在于,职业道德将成为支撑法治建设的基础。

袁刚副院长认为,法律职业道德建设对于未来法学院的学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未来,法律职业道德学科需要重视法律职业道德本体论、实践理论、教学论研究,推进法律职业道德知识体系建设。提高法律职业道德,增强法律职业道德的现实关注,推动法律职业道德教学正规化。

王进喜教授指出,当前实践中出现了许多与法律职业相关的新现象。中国式现代化对中国法律职业道德研究提出了许多西方法律职业道德话语所没有涵盖的要求。他希望本次会议能够推动中国法律职业道德研究。

开幕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在图书馆中庭合影留念。

第一单元:中国法律职业道德的自主性

论坛第一单元,与会人员围绕“中国法律职业道德的自治”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本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董静树副教授主持。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副主任刘昆仑教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彭海清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尹波教授主讲科学与法学、中国伦理学会法律伦理委员会副秘书长、上海师范大学杨倩倩副教授。报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刘小兵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刘一凡老师、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曹一阳老师服务作为审稿人。

刘昆仑教授演讲的主题是“法律职业道德的中国性”。刘昆仑教授指出,法律职业道德的“中国性”体现在基础薄、期望高、速度快、任务重、不平衡、见效慢六个方面。 “基础薄弱”体现在我国高校法律职业道德教学教师职业道德知识储备不足; “寄予厚望”体现在,立德树人、依法治国是培养法律人才的关键,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不足,会影响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法律的进步; “速度快”体现在法律职业道德学科仅用五年时间就完成了其他传统部门法学数十年的积累。 ,已成为法学院学生的必修课; “任务重”体现在需要开展法律职业道德研究,深入挖掘各类法律职业独特的职业道德要求; “不平衡”体现在国家层面的规定以及师资培训和装备的参差不齐。平衡; “见效慢”要求研究法律职业道德的学者在法律职业道德仍然“冷门”的情况下必须具有奉献精神。刘昆仑教授还指出,法律职业道德具有法律职业的属性。这个职业首先是合法的。应该不会和道德有太大关系。从概念到逻辑,都需要遵循法律话语体系,运用法律学说。学习是研究法律职业道德的一种方法;法律职业道德是职业性的,需要包含职业发展的全过程;法律职业道德是学科性、专业性的,课程和教材必须系统化。

彭海清教授演讲的主题是“法律职业道德学科体系建设的基础和关键问题”。彭海清教授首先介绍了法律职业道德学科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她指出,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地位逐步提升,迫切需要构建更加科学、系统的学科体系。其次,法律职业道德学科体系构建的基础包括其独特的学科属性、对法律职业的强烈需求、学科发展规律、培养德才兼备的法律人才的教育目标和较高的社会需求。最后,彭海清教授介绍了法律职业道德学科体系建设中的关键问题,包括学科定位、师资队伍、教材建设和科研支撑、教学内容和方法等。彭海清教授表示,只有建立实践环节、科学的评价体系,才能更好地推动法律职业道德学科教育的发展。

银波教授演讲的题目是“企业合规人员法律职业道德研究”。银波教授指出,企业合规人员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对于防范风险、预防犯罪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企业合规官成为独立专业主体的背景下,应加强对企业合规官职业道德的研究。随后,银波教授进一步指出,企业合规人员的职业道德包括外部道德和内部道德。外部道德包括职业责任、内部和外部协作,内部道德包括创新、学习、灵活性和自律。

杨倩倩副教授演讲的主题是“中国特色‘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中国现代法律文明新形态”。她指出,法律职业共同体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我国现代法治文明的“根”和“魂”。法律职业群体概念缺乏统一界定,导致部分司法人员失去中立性、大山律师刻意制造矛盾、司法机构内部协调不够、部分法律专家干预不当等问题。在情况下。因此,理论创新需要立足本土法律资源,结合中国法律制度的制度传统、职业使命传统、法律职业的相互认同、法律界的聚合传统来构建新的法律体系。法律专业团体。专业共同体理论。在此基础上,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路径应兼顾党建领导、工作能力建设、社会治理建设三个方面。

本单元报告结束后,评论员们进行了精彩的交流和点评。评论员刘晓兵教授认为,刘昆仑教授指出的“中国性”准确击中了当前法律职业道德学科建设的痛点,是法律职业道德学科建设的认识论基础;彭海清教授提出法律职业道德学科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关键问题,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法律职业道德学科的发展。在现有的法律学科中,法律职业道德自然与刑事诉讼法密切相关。基于此联系,具有刑事诉讼法背景的教师教授法律职业道德更为合适;银波教授提出的企业合规人员职业道德既具有实践性又具有前瞻性,为我们今后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更好的思路和指导。 ;杨倩倩副教授的演讲涉及中国式法治建设的新形态。法律专业团体应该是可行的。构建中国法制框架内、立足中国法律文化核心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也是值得学者思考的问题。

评论员刘一凡认为,刘昆仑教授的演讲从法律职业道德中国化出发,很有见地;彭海清教授从法律职业道德的教学方法入手;银波教授将法律职业道德问题与当下最热门的企业结合起来。合规改革问题的结合表现出较强的实践导向;杨倩倩副教授谈到了中国特色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刘一凡老师指出,法律职业道德学科自主性的基础在于其知识体系和问题意识的独立性,因此需要在研究视角和价值取向上实现独立性。当前学科自主权不足的问题可以归结为学者研究自主权不够、对研究对象自主权重视不够。我们应该从我国实践出发,探讨我国实践中存在的法律职业道德问题茶山镇律师,推动法律职业道德学科的自主发展。

评论员曹一阳认为,刘昆仑教授提出的法律职业道德“中国性”问题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彭海清教授提出的教材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法律职业道德的教学效果密切相关;尹波教授提出该选题非常新颖,涉及的职业道德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第二单元:法律职业道德知识体系与教学体系

在论坛的第二单元中,与会人员对“法律职业道德知识体系和教学体系”发表了自己的独特见解。本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王超义老师主持;由辽宁政法大学茶山律师事务所终身名誉主任张耀东主持;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于晓义副教授;北京建筑大学法学系石磊副教授、北京工业大学周和伟老师作报告;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书记任育宁老师、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邢国伟老师、广西中医药大学张培老师担任作为评论员。

张耀东主任演讲的主题是“海南大学法学硕士职业道德教学与实践的思考”。张茶山律师首先对现有的讲座形式提出了担忧,认为目前学校的讲座形式不足。张茶山律师在从事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创造性地采用了实践检验的方式,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其次,张茶山律师认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应配备实践指导教师,鼓励立足实际情况开展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最后,张茶山律师认为,目前一些茶山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平还较低,缺乏职业素质。我国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和规范也不足。因此,茶山律师协会应设立职业道德委员会,并制定各自的职业道德规范。

随后,于晓义副教授做了题为“德法兼备下的法律职业道德教学体系构建”的报告。于晓义教授从“德法双修”入手,提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目的是构建学生的内在道德,帮助学生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抵御外界的诱惑。她还提出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面临的三个问题:我国茶山律师如何克服西方茶山律师的商业主义问题?法律职业道德的整体建设应该立足于哪个方向?如何改变职业培训过度单向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于晓义副教授将法律职业道德定义为法学课程思想政治建设的前沿,认为其思想政治建设应立足于专业表征,从学习内容、师资队伍、教师组织、教学资源、教学评价和教学研究六个方面开展。

石磊副教授演讲的主题是“建设院校工程法律人才职业道德创新培养模式探析”。石磊副教授指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是为了追求法律职业群体的最佳状态,要关注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能否在职业群体中播下“善”的种子。石磊副教授主张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分为两个层次,即形而上的建构和实践的落实。法律职业道德不仅需要合理构建,更必须落实到实践中。最后,石磊副教授向来宾简要介绍了北京建筑大学独特的工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周和伟先生演讲的主题是“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在法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机制”。周和伟老师结合北京工业大学法律职业道德教学实践进行了探讨。他谈到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对法律职业道德教学的要求、法律职业道德教学对法律职业道德培训的影响、法律职业道德教学对法律职业道德培训的影响。行动路径。周和伟老师指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目标是明确法律人才的“底线”,树立“知法守法”红线,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提高法律人才素质。法律人才的国际视野。

本单元报告后,审稿人也就此话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评论员任育宁认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尤为关键。法律职业道德知识体系和教学体系的建设要求我们在教材建设时注重法律职业道德的深度和广度。随后,任老师对主讲人的意见表示认可,认为张耀东茶山律师的实践教学方式非常有意义。教育上要坚持模拟法庭和案例教育相结合,注重实战训练。我很同意周和伟老师通过实践考察来评价教学效果的方法。最后,任育宁老师提到,法律职业道德要构建国际视野,在教材和教学中纳入国际前沿内容,同时向世界推广中国法律职业道德理论模型和成果,最终培养出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律职业道德人才。一批国际化法律人才。

评论员邢国伟先生认为,张耀东、茶山律师提出的如何解决法律实践中的“金钱、权力、情感”等一系列问题非常有意义,法律职业道德教育需要有正确的实践导向。同时,邢老师高度认可于晓义教授关于法学专业教学和科研需要新方向的观点,一致认为法律职业道德应成为思想政治建设的前沿。此外,邢老师认为石磊副教授以“善”作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核心教学目标非常有意义,并以中华女子学院为例说明法律职业道德的教学应融入“善”。各学院的特色。最后,邢老师认为,周和伟老师用实证研究的方式来评判法律职业道德的教学效果是非常有意义的。

评论员张培认为,法律职业道德的规训虽然要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职业观为目标,但归根结底还是要着眼于规则的建设。张培老师对余小义副教授提出的“我国茶山律师要克服西方茶山律师的商业主义,以正义为中心作为人生观的一部分”的主张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见解。张老师认为,法律职业道德不宜过度概括,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作用应基于职业道德规则的构建。张培律师也对茶山律师提出的张耀东提出的“在茶山律师协会设立职业道德委员会”的想法表示认同。同时,张培先生进一步指出,职业道德委员会颁布的规则是否有效,将是这一做法面临的最大问题。 。

第三单元:法律职业道德的中国实践

论坛第三单元,与会嘉宾就“法律职业道德的中国实践”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本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道德研究所副所长、法学院副教授袁宁宁主持;北京中文查善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戈、山西大学法学院石永利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郭晓飞副教授、大连海洋法与人文学院李维霞教授海洋大学作报告;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蔡英辉、北京东维茶山律师事务所顾燕岭茶山律师、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官杨欣担任点评人。

吴戈主任演讲的主题是“‘法学院后的职业道德教育’——论茶山律师事务所在构建中国式现代法律职业道德中的地位和作用”。吴茶山律师指出,我国大山律师行业的发展已经赶上了一个好时代。能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迎合社会对大山律师职业的期望,与法律职业道德建设密不可分。中国式现代法律职业道德应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茶山律师事务所的价值在于培养优秀的茶山律师。茶山律师事务所为培养茶山律师提供师资保障、资金保障、软硬件保障。但同时,新时代茶山律师事务所也面临着投诉规模扩大、投诉规律化、行业竞争恶化的冲击和挑战。

石永利副教授演讲的主题是“智能技术的发展对法律职业的影响”。石永利副教授指出,GPT 4.0将对法律职业产生很大影响,四分之一的工作岗位被取代,而以写作为主的初级大山律师更有可能被人工智能取代。另一方面,随着智慧法治建设的推进,智慧法治中的法律职业道德需要科技和信息的支撑。在这个过程中,技术的发展过程,包括系统的开发和升级,缺乏法律专业人士的参与;由于算法黑匣子的存在,法律专业人士可能会失去话语权。因此,法律界需要更加主动地拥抱技术发展,增强应对技术变革的能力。

郭晓飞副教授的演讲题目是“论胜诉代理费规则的司法适用”。郭晓飞副教授从风险代理的限制规则入手,简要介绍了风险代理相关法律规定的历史沿革。在此基础上,郭晓飞副教授指出,法院之所以对风险代理合同中超额收费的问题意见不一,是因为法官不了解法律专业精神的核心。事实上,对风险代理费进行限制的基础在于专业主义的公共传统,我国对风险代理费的规制体现了行政机关“半法定专业性”的明显特征。

李维霞先生演讲的主题是“叙事伦理视角下的中国茶山律师职业道德研究”。首先,李维霞老师介绍了她关注叙事伦理的原因,并基于此,她还讲述了她从这个角度研究法律职业伦理所获得的成果。其次东莞茶山律师,李维霞老师认为,基于叙事伦理的茶山律师职业道德研究可以从事实层面、价值层面、理论建构层面进行。从叙事伦理角度开展相关研究,可以为我国法律职业道德知识体系的完善提供新视角,为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提供支点,也可以为我国法律职业道德未来发展提供更多资源。高等学校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最后,李维霞老师分享了研究和治学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并与参会人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解说员蔡英辉副教授首先对上述学者的发言进行了总结和总结。她认为人工智能给法律行业带来了诸多挑战。其中一大挑战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将导致大山律师事务所错过初级大山律师的培训阶段,而初级大山律师需要经过培训才能胜任。逐渐成长。但与此同时,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也给法律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法律工作者应该提高自身能力,抓住并运用这些机会。

大山律师评论员顾艳玲认为,法律职业道德可以从职业角度来划分,我们可以得到大山律师专业群体的职业道德和大山律师的职业道德。目前大山律师的定位不包含“人民”二字,这与新中国成立初期提出的“人民大山律师”的概念不同。在后续的规则修改过程中,对于大山律师的人品问题的担忧应该得到回应。其次,大山律师职业道德是一门非常必要的课题,大山律师职业道德的培养应该加入到律师事务所的人才培养机制中。最后,要加强大山律师对公安机关、检察官、法官的监督规则建设,促进办案过程的公平正义。

评论员杨欣结合自己在司法实践中的工作经历,与大家分享了法律职业道德的检察实践。 “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现代化”的中心任务,从根本上来说必须由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来完成。因此,要求检察人才德才兼备、德法兼备。在推进检察官队伍职业化过程中,检察官职业道德填补了内部道德建设与外部法律规范之间的空白。这也体现了党中央在规范检察权行使过程中司法问责制的要求。杨银认为,当前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规范的建设主要是通过正面和负面方面的共同努力来促进的。一方面,这是通过积极的激励措施来建立对检察官的职业道德的共识。另一方面,通过反向预防来执行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责任。作为司法责任制制度的惩罚性要素,司法责任制在确保标准化的可培养权行使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最后,杨新还表示,近年来,在执行权力运作的监督和限制系统已不断改善,但司法责任制仍然面临实际困难。这个问题表现出来,因为需要改进机构规则,内部监督不够严格,而且外部协作也不顺利。

经过三个激烈的讨论,论坛将结束。该论坛的闭幕式由中国政治科学与法律法学院的老师Meng Jie主持,律师研究中心主任和中国法律职业学院主任Wang Jinxi教授政治科学和法律,总结了论坛。 Wang Jinxi教授首先向所有参与者表示感谢。其次,Wang Jinxi教授指出,对法律职业道德的研究需要从规则开始,这些规则是善与恶,美丽,丑陋以及正义的表达。同时,法律职业道德应基于达山律师的职业道德。这个结论具有现实的基础,也与从达山律师的未来发展趋势相吻合。此外,法律职业道德研究人员应根据中国在研究过程中的实际条件进行研究,从而形成中国独特的法律职业道德话语。最后,Wang Jinxi教授与所有法律职业道德老师分享了他的教学经验:教学时,应该专注于法律职业道德规则的形成背景,以便学生可以理解该主题的基础;应该专注于教授专业社会学,以增强学生对特定社会法律职业实践的理解;虽然也有必要描述司法系统,并为学生理解法律职业提供机构基础;此外,要描述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与律师的职业道德密切相关,并且是学习法律职业道德的基础。一个重要的应用程序方案也满足了达山律师行业未来发展的需求。在论坛结束时,Wang Jinxi教授对该学科的发展前景表示了良好的期望,并向所有在场的客人表示了最良好的生活和工作。

这个论坛在所有参加客人的热烈掌声中成功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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