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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

时间:2024-12-18 05:02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茶山律师获悉

附件:1.达州市达川区2022年行政执法案件卷宗考核目录

2.行政处罚档案评审标准(一般程序)

达州市达川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1

达州市达川区2022年行政执法案件卷宗考核目录

序列号

执法决定书编号

案例名称

责任单位

大川公(三)刑【2022】832号判决书

张美端等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

达州市公安局

大川区分行

大川公(崔)刑罚决字[2022]3117号

戴军、张一夫、陈天明等人赌博案

大川公(赵氏)处罚判决书【2022】第4501号

于苏江危害网络安全案

大川公(仙)处罚决定书[2022]4743号

丁脑华店斗殴案

大川公(禁)刑罚字[2022]4745号

张某物流违反易制毒药品管理规定

大川公(三)刑【2022】4896号

达州巨泉双语学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大川威处罚决定书﹝2022﹞第12

达州市达川区祥发矿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健康培训

大川区卫生局

大川威处罚判决书﹝2022﹞18号

大川区庞其建中医诊所不规定单位内传染病防治和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生开抗菌药物的情况。

大川农(宰)罚[2021]1号

李浩无指定地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

大川区农业

农村事务局

10

大川农(动物监管)精[2022]8号

陈志涉嫌不遵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发布的动物疫病防治规定。跨省调运仔猪案例

11

大川农(农药)精[2022]1号

王玉福未按农药标签标注使用范围使用农药案

12

大川综治(城管)罚字[2021]870号

达州市达川区新天宇广告运营部重污染天气运营

大川区城管执法大队

13

大川综治(城管)罚字[2022]034号

朱峰非法饲养牲畜

14

大川综治(城管)罚字[2022]041号

余亮非法处置餐厨垃圾

15

大川综治(城管)罚字[2022]046号

达州果商园果品有限公司设置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店招牌案

16

大川综治(城管)罚字[2022]168号

达县南外镇海东焊接加工车间从事噪声敏感建筑周围社会生活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案

17 号

大川综治(城管)罚字[2022]310号

李玉强擅自发布广告案

18

(大川)急罚[2022]20号

达州市达川区志强矿业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作业案

大川区应急局

19 号

(大川)急罚[2022]21号

达州兴旺煤业有限公司兴旺煤矿一矿区回风巷未安装甲烷传感器、风速传感器案例

20

﹝2022﹞没有。 2

四川天恩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扬尘污染案例

大川区自然风光

自然资源局

21

﹝2022﹞没有。 4

都江堰翔博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室外火灾案例

22

大川综合处罚判决书﹝2022﹞5号

习志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大川区综合

执法局

23

大川﹝2022﹞19号综合处罚判决书

中铁二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未落实农民工实名管理制度案

24

大川综合处罚判决书﹝2022﹞26号

华标房地产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违法施工案

25

川大川交通罚[2022]0003号

唐其建出租车司机故意绕道处罚案

大川区交通局

26

川大川交通罚[2022]0297号

达州市达川区新生汽车快修经营部未按照许可经营范围进行维修作业处罚案

27

川大川交通罚[2022]0485号

达州荣海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处罚案

28

大川菜菜处罚﹝2022﹞第3号

四川金丰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案

大川区财政局

29

达达市监察办﹝2022﹞8号

关于达州市和安堂大药房涉嫌无处方销售处方药拒不改正案

大川区市场

监管机构

30

达达市监察办﹝2022﹞16号

关于四川港联华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川分公司涉嫌利用格式合同增加消费者负担案

31

达达市监〔2022〕号27

关于达州家家福超市有限公司涉嫌经营食品添加剂超标食品案

32

达达市监察办(2022)153号

关于达州市达川区关村镇合成电器店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案。

33

达达市监察办(2022)194号

关于大川区金石冒菜酒家涉嫌出借食品经营许可证案

34

达达市监察办(2022)299号

关于达州市达川区东风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退还服务费请求案

35

达达市监察办(2022)303号

关于达州市达川区鸿迈足浴馆涉嫌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案

36

(川大川)文宗刑字[2022]5号

达州市达川区关村初级中学在中小学教材发行过程中,擅自征集、出售教材目录以外的出版物。

大川区文化体育

旅游局

37

大川住建[2022]罚04号

四川省达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违法分包工程案

大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8

大川住建[2022]罚11号

达州大川信和建设有限公司在招标过程中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除潜在投标人

附件2

行政处罚案卷评审标准(一般程序)

基本要素:

1、主体合格。其中:(一)行政执法机构主体合法(有执法权)。 (二)行政执法主体在法定职权范围(行政机关管辖)实施行政处罚。 (三)行政相对人身份准确。

2、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如果案件是根据孤立的证据定案的,则案件卷宗不合格。

3.正确适用法律。

过程

阶段

序列号

文件名称

流程节点说明

扣分说明

案件

来源

案例来源登记表

行政机关依据监督检查权限或者通过双随机检查、投诉举报、其他部门调动、上级交办、重点检查、巡视等方式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

1、如不能反映案件来源,扣1分。

立案

立案决定

行政机关收到违法线索后,根据管辖权决定是否立案。如果您决定立案,请填写登记表并作出立案决定。

1、案件原因、名称不规范的,扣1分。

2、未向当事人送达立案/不予批准通知书(决定书)的,扣2分。

不予立案决定书

决定不予立案的,将通知有关当事人,并制作不予立案决定书。

查看

挑选

证书

现场检查(检查)

成绩单(一般程序)

立案后,办案人员依法依规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可以进行检查。行政机关进行调查、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其申请回避的权利东莞茶山律师,并说明和申辩。他们自己。

1、调查取证时未出示证据的茶山镇律师,执法扣5分。

2、无证开展执法工作(超出执法许可证所列执法类别的,视为无证),立案档案不合格。

3、未附执法证明的扣1分。

4、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未告知申请人申请回避、陈述、申辩的权利的,扣2分。

5、采样取证、事前登记、保管证据不规范(物品数量记录不全、物品处置不当、物品处置超时)扣5分。

6、不符合法定条件,滥用事先登记保存、扣押、扣押证据等措施的,扣5分。

7、询问记录/现场检查记录不详细、不准确、不充分反映违法情况的,扣5分;

8、签名不规范扣2分(包括当事人签名和执法人员签名)。

9、现场照片提取不规范扣5分。

10、证据复印件无任何说明的,扣2分。

11、证据不足,违法所得认定不严格。扣5分。

12. 所有证据和材料均在立案前取得。立案后未进一步调查的,扣10分。

同意(拒绝)回避申请的决定

行政处罚抽样

证书通知

提前登记和证据保存通知(决定函)

关于预先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的通知(决定书)

协助调查通知书

询价通知

查询笔录

命令

纠正

关于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通知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或者改正违法行为。 (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发现违法行为也可以责令当场改正)

1、应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扣5分。

2、整改情况未审核的(无审核记录的,视为未审核),扣2分。

调查

结尾

案件调查最终报告

办案人员根据调查了解的落实情况,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根据本行业和本制度制定的裁量标准确定裁量范围,并提出初步办案意见。

1、没有案件调查最终报告的,扣2分。

审查

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审查意见

行政机关作出执法决定前,必须严格进行法律审查。未经法律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作出决定。对情节复杂、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由两名以上专门从事法律审查的人员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一般情况下,法律审查人员可以在处罚决定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1、重大执法决定没有司法审查意见的,立案不合格。

2、法治审查意见未从主体、程序、证据、法律适用、裁量权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的,扣5分。

11

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记录

调查结束后,办案人员应当制作《案件调查结案报告》,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下列决定:

(一)确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根据情节轻重和具体情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对违法行为复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罚,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集体讨论时,应当制作集体讨论记录。讨论纪要应当载明各与会人员发表的意见,并由与会人员签名。

1、应当集体讨论而没有讨论的,该案件不合格。

2、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参加集体讨论的,扣5分。

3、如果使用会议纪要、会签意见等代替集体讨论记录,扣5分。

4、小组讨论中未记录每位参加者意见的,扣5分。小组讨论中有不同意见且论证不充分的,扣5分。

5、小组讨论记录不规范扣1分。

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1、不签署批准意见的,扣3分。

2、如果签名不规范(没有签名时间),扣2分。

处罚通知书

行政处罚预先告知

在一般程序中,行政机关制作并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和依据。

1、未提前告知案件的,案件卷宗为不合格。

2、未告知拟处罚的具体内容的,立案为不合格。

3、行使陈述和辩护权的时间(不因当事人放弃而停止计算)未得到充分保障的,扣5分。

4、当事人未对当事人的答辩书进行调查、核实和答复的,扣5分。

听力

程序

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行政机关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告知当事人请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请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数额较大的罚款;

(二)没收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没收违法财物数额较大的;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的;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就业;

(五)其他较严厉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当事人不承担。

听证会按照下列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请求听证的,应当自行政机关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会七日前将听证时间、地点告知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三)听证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除外;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审判长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出席听证会,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表参加听证会;

(六)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席听证会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会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将终止听证会;

(七)听证中,侦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质证;

(八)听证会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提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听证后,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笔录,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1. 已到听证会期限但未通知听证会的,案卷为不合格案卷。

2、听证笔录不规范的,扣2分。

3、听证会组织不好的,扣5分。 (组织超时,听证小组成员不符合法律要求)

陈述

保卫

当事人有权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处理

结果

12

不予处罚决定书

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决定未充分考虑是否符合“初犯不罚”政策、当事人主观过错及危害后果的,扣10分。

不予处罚决定书

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2.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的,可以不给予行政处罚。

3、当事人有充分证据证明不存在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案件移交函

1、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2、违法行为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1、应当移送的案件未移送的,案卷不合格。

行政处罚决定书

确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情节轻重和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实施方式和期限;

(五)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加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印章。

1、没有介绍案件发现和查处情况的,扣2分。

2、未引用法律规定具体内容的,扣2分。

3、未说明酌情决定的情况和依据(未能定性案件的严重性)和依据的,扣5分。

4、当事人答辩陈述和听证权的行使未作说明的,扣2分。

5、行政处罚决定不规范(未加盖印章、处罚时间手写、修改未加盖印章等)扣1分。

服务

13

交货证明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公告后当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不到场的,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七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同意并签署确认函的,行政机关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无正当理由或未经批准超过7个工作日送达的,扣2分。

2、送货单签收不规范,扣2分。 (当事人不签收时间、他人收货无任何解释、执法人员不签字或注明送货地点等,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有录音录像或见证人)

归档

14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报告

行政机关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决定书及必要的说明材料报区司法局备案:

1、对公民处5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5万元以上罚款,或者没收等值以上违法所得、违法财物;

2、责令停产停业1个月以上;

3、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执照;

4、国家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1、不按要求扣5分。

2、超过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扣2分。

实施

15

发出付款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实行罚金分离。

1、罚款征收不规范扣2分。

结案

档案

17 号

行政处罚案件已审结

案例形式

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后,行政机关将按要求将案件材料归档。

1、申请表填写不规范扣1分;

2、案卷目录不规范扣1分。

3、案件处理时间超过90日,无正当理由,未办理审批、通报手续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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