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茶山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www.chashanlsh.com 东莞茶山律师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
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
30岁男子胡某购买并使用假币案情详
东莞茶山律师获悉
【案件】
胡先生今年30岁,由于没有工作,生活十分困难。 2016年6月,胡某上网时,发现QQ群里有人出售假币,称质量高,容易被误认为是真币,于是他萌生了购买假币的念头。货币免费。于是,胡某利用假名在网上与网友进行交易,以每张3元的价格购买了100枚面值20元的假币。胡某收到假币后,按照卖家教给他的方法将假币“旧化”,并与真钞混合在一起。不到三个月,他就将购买的2000元假币全部花光。随后,他向童某、陈某(两人均已另案处理)等人购买了大量假冒的20元纸币,价格从2.9元至5元不等。经查明,胡某共购买假币1497枚,总面值29940元,其中1300余枚已被使用。 2018年5月,法院以胡某购买假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评论】
出售、收购、运输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律、法规,出售、收购假币或者明知是假币而运输假币,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客体仅限于假币茶山镇律师,即伪造的货币,而且必须是行为人以外的人伪造的货币。行为人伪造的假币出售、运输的,构成伪造货币罪。客观地说,本罪必然涉及贩卖、收购、运输假币东莞茶山律师,数额较大。出售假币是指有偿转让假币;购买假币是指用真实货币购买假币或者用其他物品兑换假币;运输假币是指明知是假币,却采用各种方法将假币从一地转移到另一地。只要行为人有上述三种行为之一,就可以构成本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出售、购买假币或者明知是假币而运输,面值总额在4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属于“数额较大”;购买假币然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条的规定处罚。根据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购买假币的,从重处罚。
本案中,胡某购买、使用假币数量较多。其行为已构成购买假币罪,故法院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茶山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