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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

湖北省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

时间:2024-12-15 00:08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茶山律师获悉

县政府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鄂人社发〔2023〕14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关于《湖北省“人社保障+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对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二人社发[2023]11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总工会关于《湖北省“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讼与调解对接实施办法》的通知2023]38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厅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构建农民工工资纠纷快速仲裁庭专项行动的通知》(鄂人社保办〔2023〕30号)等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积极开展竹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一站式受理和多元化解决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十二大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源头治理、创新发展、灵活高效、立足实际的基本原则,着力防控人力资源领域劳动关系纠纷风险,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新机制增强协商调解能力茶山镇律师,畅通和规范群众表达合理诉求、协调利益、维护权益的新渠道,有效促进劳动人事领域和谐稳定,保障合法权益劳资双方的共同发展,为竹溪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环境和法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站式受理、多元化调解工作平台,力争用2023年至2028年5年左右的时间,加强协商调解体系和能力建设,基本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五调解”。调解、工会调解、仲裁调解。 “联动”工作机制更加完善高效,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网格体系更加完善便民,覆盖“ “一窗口”、“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服务达到90%以上,指导和建设用人单位自主预防和解决劳动人事纠纷的组织建设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团队的调解员队伍进一步加强,协商调解解决劳动人事纠纷的数量和质量均超过案件总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比重明显上升,劳动人事争议诉讼案件稳步下降到合理范围,谈判调解工作规范化、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显着提升。

三、组织保障

编制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以县委政法委领导为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信访局等职能部门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均为竹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一站式受理和多元化解决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一站式受理、多元化解决以及“调解仲裁”等工作。 、审查”工作。

四、部门职责

(一)县委政法委负责协调全县劳动人事纠纷协商调解工作,保障协商调解“一站式受理、多元化解决”工作有序推进劳动人事纠纷。

(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快调、快解决”试点示范区工作机制下,成立了农民工工资纠纷快速解决领导小组,成立了农民工工资纠纷快速裁决庭。积极配合法院、工会做好就业工作,形成“人社+法院”和“人社保障+工会”调解调解对接工作室,协调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和劳动者和社会保障监管各机构及时受理、调解、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确保联办解决工作稳健高效。

(三)县人民法院负责提供法律法规、法律程序、司法解释咨询服务等指导,指导双方当事人依法维护权益,健全“调解、调解、调解”衔接机制。仲裁、审判”。按照《湖北省“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讼调解对接工作实施办法》(鄂高发[2023]3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同时秉承“多元一体”理念,共治”,我们积极加强与人类社会的合作,要与工会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调解、解聘”的有效衔接机制并回顾”,积极探索和推进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全周期动态管理,全面推广多元化解决模式。同时,依托《关于竹溪县建立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联动机制试点地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流程,推动司法鉴定与诉前调解联动。建立健全诉前认定与多元化纠纷解决联动机制。深度融合调解东莞茶山律师,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律保障”的诉讼源头治理总体格局,为法制建设不断完善提供保障。

(四)县司法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指导、代表劳动者依法维权,及时为申请维权的劳动者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难以提供证据。

(五)县总工会必须按照《湖北省“湖南社保+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对接工作实施办法》(二人社发[2023]11号)和《湖北省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湖北省总工会关于有序开展“人社保+商贸”工作的通知》工会《劳动争议仲裁对接工作》(二人社函[2023]121号),积极参与和配合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保障监察机构对侵犯劳动者劳动权益案件的调解,对申请维权、举证有困难的劳动者及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和支持。

(六)县信访局负责充分利用湖北省智慧信访信息服务平台和社会治理中心工作平台收集相关信息,积极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沟通、融合机制。运用现代化、智能化手段,对冲突问题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沟通、早处置,使冲突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萌芽状态,形成良好的源头控制、解决方案多样化、早日解决的局面。

五、工作措施

(一)夯实劳动人事纠纷预防基础

1.加强劳动人事、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持续开展“人文社会福利政策惠及千家万户”“送法下乡、送法进企”等活动,积极让企业和群众学法、懂法、懂法。人心。通过行业座谈会、政企交流会、业务培训班等形式,扎实为企业人力资源和工会人员提供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培训。同时,充分利用庭审旁听、短视频、直播、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方法,提高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覆盖面和认知度。

2.完善便民便企的沟通协商机制。各部门要主动开通并公布对外服务热线。科学设立方便群众、方便企业、方便用人单位及时在线解答问题和政策宣传的网上群。同时,我们积极成立律师、仲裁员、调解员、公证员、大善律师等服务公司工作小组,以动态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为用人单位提供深入的政策法律咨询服务,化解矛盾。和纠纷。

3、指导用人单位预防纠纷。各部门要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风险自查自纠机制,定期评估劳动者的劳动用工情况。和就业风险。积极帮助用人单位建立自己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提供协商调解指导和帮助,努力实现劳动争议早发现、小规模解决、用人单位内部处理。

4.实行“三清单”制度。按照党中央《全党大行调查研究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党员干部实践活动结果,“深入基层,体察民情” “解民忧、暖民心”,经常深入就业,规模较大,劳资纠纷不断。不少企业或行业进行走访调研,增强问题意识,及时总结企业需求和建议,形成“问题清单”;按照分类管理、部门联动、责任到人的原则编制“责任清单”;根据实施情况和解决结果建立“结果清单”,为企业提供服务和指导。

(二)加强劳动人事纠纷风险防控

一、加强纠纷风险监测预警。充分利用信息平台上投诉举报、信访办理、舆情等反映劳动关系运行状况的数据信息,准确分析研判劳动关系领域纠纷情况,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处理特殊群体、特殊事项的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监测预警,建立风险台账。

2、调查并解决潜在纠纷。根据政策变化、外部环境变化、突出公共事件等,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特殊行业、重点企业的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早介入、定点联系,主动发现和解决新出现的问题。对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问题整改、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催告函、司法建议、调解仲裁建议等,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人、劳动者理性依法表达诉求。

3.建立强有力的应急处置和协同治理机制。积极制定重大劳动人事纠纷应急预案,落实预警分级制度。加强劳动人事仲裁、劳动保障监察与法院、司法、工会、信访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加强对规范就业和国家劳动社会保障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法律法规,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三)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解决

1、建立内部谈判机制。积极培育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意识,建立健全沟通对话机制,畅通劳动者表达诉求的渠道,制定并推广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协商工作流程、规则和模板,指导用人单位改进内部谈判工作制度和谈判能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协商程序和调解组织。

2.强化咨询平台作用。县行政部门、司法部门要统筹劳动法监督委员会、集体协商指导员、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等资源,推动和完善劳动者投诉渠道和纠纷协商平台建设,提供咨询、法律解释、劝说等服务。 。 、推进和解等工作。

3.加强和解协议的执行和有效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争议解决达成共识的,积极引导劳动者签署和解协议,推动和解协议落实。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未按时履行和解协议的,必须主动指导执行并申请执行。

(四)推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决

1.建立“五调联动”工作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县委政法委协调下,加强与法院、司法、工会、企业(行业)代表组织等部门的工作沟通,推动联合调解。冲突、力量联动、信息联动、应急联动。尽快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会调解、仲裁调解“五调联动”工作机制。

2.推动闭环“一站式”服务建设。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融入县综合社会管理中心工作平台,主动安排相关人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建立“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服务窗口,集中受理劳动保障维权事项,通过联动解决和提供法律服务支持,推动政策咨询、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分类处置、结果反馈等工作环节和项目的有效衔接,实现“一窗受理”和劳动力“一站式”闭环处理和担保权保护。

3.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法院+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院”推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协同。积极参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积极推动设立“人社保+法院”和“人社保+工会”调解仲裁工作室,提高调解结果质量和效率,实现更紧密的协调联动、更好的对接机制。流畅、优化的维权服务,让劳动者维权更快、更简单、更经济。同时,推广劳动争议案件事前受理和事后委托调解制度,落实调解员办案补贴资金。

4.加强调解与诉讼衔接。以我县在试点地区创建试点县为契机,对适合调解的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纠纷,通过前置仲裁、前置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调解。依法实行调解协议、仲裁确认、司法确认和支付令制度。推动劳动人事纠纷“总对总”网上诉讼与调解对接,开展全流程网上委托调解委托,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六、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畅通信息传递和工作衔接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积极鼓励和引导纠纷当事人化解纠纷、维护自身权益。通过非诉讼手段维护利益,确保全力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全面提高化解质量。

(二)各部门要按照“一窗受理、多重解决”的工作目标,在县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形成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信息互联、互通、沟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院、工会、司法和信访。要相互探讨、取长补短,完善常态化协商研判工作制度,在重大劳动维权案件处理中形成相互衔接、共同参与、协同配合的多元化新格局。

(三)要做好调解案件卷宗归档和案件台账登记记录工作,扎扎实实做好疑难案件的交涉和总结工作,不断提高案件调解和纠纷解决的水平和质量,营造良好的调解氛围。为非诉调解处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调解智慧和力量。

中共竹溪县委政法委员会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竹溪县人民法院 竹溪县司法局

竹溪县总工会 竹溪县信访局

2023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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