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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市国资委法治政府建设成

时间:2024-12-14 00:18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茶山律师获悉

2021年,北京市国资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按照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和国资改革部署,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治理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学习落实,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能力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纲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习知识的深度和广度,培育良好的法治工作氛围。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实施纲要、知识产权保护、合规管理等主题开展会前法学学习,推动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法治以及他们运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加大落实力度,着力解决法治领域深层次问题。高度重视深化法治改革,推动监管职能转变。完善监管体系,落实以资本经营为主的推动职能转变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职能转变进程。制定《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1年版)》,结合市管企业职能定位、治理能力、管理水平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开展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强化授权改革,分阶段推进改革试点。专项工程、示范行动、重点改革措施逐步落实并取得成效。

(二)狠抓案件管理,推动企业提高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

一是制作发布2020年市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白皮书,组织召开系统性法律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市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总体情况、存在问题。企业法律工作及下一步工作。二是通报市级企业案件考核指标排名靠前的企业,督促企业积极采取措施遏制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增加,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所有级别。开展内部控制专项检查,督促重点企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大对企业境外投资和融资贸易的排查力度,推动企业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三)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

将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总法律顾问的作用。一是明确总法律顾问职责定位,严格审核资质要求。推动将总法律顾问制度写入章程,确保总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覆盖市属企业,以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引领,推动企业法律机构规范化和队伍建设。二是对总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深入检讨。进一步落实总法律顾问报告制度,通过科学设置报告内容、评分标准和评价结果应用反馈等方式,引导企业完善总法律顾问全面参与企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制度,强化总法律顾问的部署和作用。公司总法律顾问。通过述职考核,每三年一次的总法律顾问年度现场述职全覆盖,督促总法律顾问切实履行职权,发挥法治工作具体带头人作用,及时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

(四)持续推进合规管理试点工作,提升重大风险防控能力

一是制定发布《市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按照市属企业合规管理“三步走”的使命和目标以及北京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立足实际,针对市管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立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东莞茶山律师,结合市管企业管理现状和发展阶段,借鉴相对成熟的合规管理体系结合国内外管理实践,我们制定了《市管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着力推动市管企业建立健全与企业风险水平、合规管理基础相一致的合规管理体系。二是与市检察院联合发布《北京市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及两个配套文件。协助配合市检察院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共同发布涉案企业合规文件。市国资委作为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管委会成员,承担管委会涉及国有企业的相关工作。

(五)深入开展法治考核,推动企业领导责任落实

按照《市属国有企业法制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开展2020年市属国有企业法制建设情况考核评价,实施落实企业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企业法务机构建设等方面,对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合规经营、案件管理等以及评估考核结果将纳入公司主要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综合评价结果的重要参考。进一步优化考核方式,根据企业性质、规模和行业特点对部分关键指标进行分类考核,使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同时,根据法治考核工作进展情况,修订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对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强化管理,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企业各级领导有效履行管理职责。通过评估,进一步推动市属国有企业依法决策、合法经营、依法管理,全面提高市属国有企业法治能力和水平。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全力开创“八五”普法新局面

制定印发《市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八五”规划(2021-2025年)》,明确普法任务,加大普法力度。 2021年,全系统围绕推进法治建设,以“国资北京”、“国企法治建设”为平台,发布法治信息134条,发表文章15篇在《首都建设报》上,组织近12万名干部职工参加宪法知识测试。 2021年,我委政策法规部被评为“2016年至2020年全国普法先进单位”,全系统2名法治宣传干部被评为“2016年全国普法先进个人”到2020年”,6家企业法制部门被评为北京市“七五”普法先进集体,9家企业法制部门被评为北京市“七五”普法先进集体法律工作者被评为北京市“七五”普法先进个人。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短板及原因

近年来,我委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积极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国资国资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企业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市管企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还需要不断提高。二是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市管企业法制建设整体水平仍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2021年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把党的领导制度落实到法治建设和国有资产、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立足国资工作实际监督。把法治建设与国有资产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动部门法治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一)严格执行学用制度,提高全系统学习能力

2021年,主持党委、主任办公会议前学习法律5次,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一次,重点完善法律法规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中,专题讲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带头学习、树立榜样;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的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扩大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参加人数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机关局级领导、原监事会主席、主任以及机关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大力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扎实推进监管效率和效率提升。

依法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安排分管领导参加行政诉讼审判,积极推动行政纠纷妥善化解。制定《市国资委授权委托清单(2021年版)》、《关于构建市管企业“六位一体”监督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指导意见》 《市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等重要制度文件,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了有关单位、企业和专家的意见文件的制定,经过充分研究论证、集体讨论决策,为加快转变以资本管理为主的监管职能提供了有力支撑。始终尊重制度,带头维护制度权威,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通过相关文件和制度的指导,进一步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创新监管方式,以党内监管为主导,强化投资者监管,加强监管工作统筹协调,形成上下齐心协力的局面。管理。牵头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积极构建请示报告协调联动工作体系,主动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事项142件。

(三)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通过法定程序协助国有企业改革

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完成三年总体行动任务的80%,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引导1500家国有企业基本完成公司制改革,改制企业数量跻身全国前三,实现历史性突破。推动近90%的企业实行经理任期制和合同制管理。与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联合召开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推进会,推出286个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放大混合所有制效应改革。利用资本市场推动建设修复、城建京城嘉业首发上市。

(四)聚焦法治国有企业建设,着力解决法治国有企业建设中的问题

以案件管理“三个目标”为指导,加大案件管理力度,协调督办重大企业法律纠纷案件,全面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不断督促市属企业提升履职能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主持制定市国资委系统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市属企业法制建设考核评价,组织召开年度法制工作会议,亲自部署落实法制工作各项重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部署

(一)加强法制工作统筹协调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开展“八五”普法学习和宣传培训工作,推动“八五”各项任务有序落实“普法年计划”,在全系统培育良好的法制文化氛围。围绕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谋划我委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对法治政府建设巡视反馈情况进行对标对比,切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整改和完善工作。

(二)大力推进重点改革任务

围绕服务首都战略定位和落实“五个儿子”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举办冬奥会、冬残奥会为契机茶山镇律师,全面完成三年行动国企改革任务落实国有经济“十年规划” 围绕“四五”发展规划,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已全面展开成功的结论。统筹推进国有资产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以高质量党的建设引领市管企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六位一体”监管协调机制,加强监管工作统筹协调,健全协调高效的监管体系。

(三)继续加强国有企业法治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市属企业法制建设考核评价、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总法律顾问履职评价工作,加强对国有企业法制建设的监督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完善企业重大风险防控工作体系,为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提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效率

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提高依法监督履职水平。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及时编制文件。围绕服务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加强重大改革事项和重点改革工作方案的法律审查,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制作。推动健全监督问责制度,不断提高监督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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