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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欺诈婚姻引发的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案
东莞茶山律师获悉
骗婚引发的问题
骗婚不仅让受害人血本无归东莞茶山律师,更让自己的离婚问题难以解决。具体表现在: 1、民政局一般不同意当事人撤销婚姻登记的请求。这给受害人带来不便。如果当事人对民政局拒绝撤销案件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这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2.如果您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您不能主张婚姻无效。
其实,民政局不肯撤销是有原因的。 2003年10月1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依照婚姻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暂行规范》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民政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机构的职责……(四)解除强迫婚姻”。第四十条五条规定:“对不符合撤销婚姻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不撤销婚姻的理由,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第四十六条规定:“除胁迫结婚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从上述法律法规可以看出,只有在婚姻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当事人才可以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撤销婚姻。为此,民政局一般不会同意离婚的请求。”当事人撤销虚假婚姻登记。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2、有禁止婚姻的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尚未治愈者; 4、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以下是婚姻明显无效的几种情况。诈骗婚姻不属于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形之一。
骗婚的对策
(一)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加大打击婚姻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为移民办理婚姻登记时,民政部门必须认真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二)有证据表明诈骗方失踪的,由受害人所在地法院管辖。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案件后茶山镇律师,经审理发现当事人存在提供伪造身份证件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登记的情况的,应当认定该行为违反了当事人之间的诚信义务。丈夫和妻子。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受害人提出离婚请求应予支持。其次,对于两年以上没有联系的,可以从夫妻关系完全破裂的角度判决离婚。
(三)建议立法机关增加可撤销婚姻的情形的内容。笔者认为,婚姻法第十一条将可撤销婚姻限定为强迫婚姻过于狭隘,还应包括诈骗、骗婚、包办婚姻等,这将有助于加大对违法者的打击力度,更方便地维护受害人的利益。 ,更好地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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