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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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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管理问题及创新
东莞茶山律师获悉
概括
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的出现并不少见,其管理问题也日益突出。课题组对云南、贵州、四川3省5县(区)进行调查,分析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在生活、身心、性格等方面的基本特征,发现:目前的管理公众意识不够,缺乏社会支持网络,纠正力度不够。个性化教育问题没有得到体现,建议纠正时应坚持依法管理、权益保护、隐私保护的原则。需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间合作机制、加大反歧视宣传、扩大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等措施,加强对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关键词:社区矫正 艾滋病特殊群体创新管理
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制度的重大改革,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十年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除了一般群体的矫正外,社区矫正中“特殊群体”的研究和管理尚未完成。长期以来一直处于“真空”状态。为此,课题组采用问卷调查①、个案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云南、贵州、四川3个省5个县(区)的32名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为期一年半的跟踪调查。三角分析②本文从受助者、被管理者、社区居民“三位一体”的角度全面阐释了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填补了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研究的空白,并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
一、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特征
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具有双重身份,一是艾滋病患者,二是社区服刑人员。调研组对32名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其中,从性别来看,男性27例,女性5例,男女比例接近5:1;从年龄来看,以青壮年为主,其中“30-3岁”7人,“36-40岁”11人,“41-45岁”9人,3人从感染原因来看,有6人被暂缓监外执行,26人被暂予监外执行。 3人为性传播者,29人为吸毒者。从犯罪原因看,涉毒犯罪14人,占10人总数的43.8%。贩卖毒品犯罪10人,运输毒品犯罪1人,持有毒品犯罪12人,占37.5%,其中7人。盗窃犯罪1人,抢劫犯罪5人;危害人身安全犯罪4人,占12.5%,其他原因犯罪2人。占比6.2%。通过比较和总结,发现该群体的基本特征如下:
(一)经济困难、生活困难
有学者指出,弱势群体经济收入低、生活贫困、政治影响力低、心理高度敏感。应该说,经济收入低、生活困难是弱势群体的普遍或首要特征。 [1]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是弱势群体的典型代表。调查中,75%的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认为“自己目前的经济、生活条件比普通人困难”,18.8%和6.2%的人认为“与其他人不相上下”、“优于其他人”。普通人”分别。此外,从犯罪原因看,财产犯罪占37.5%,仅贩毒一项就占毒品犯罪的71.4%。 “贩卖、吸烟”是这群经济拮据的人的无奈选择。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面临的特殊经济和生活困难。
(2)身体脆弱,内心敏感
艾滋病,又称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是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引起的致命传染病。 [2]当病毒感染者的免疫功能被破坏到一定程度时,身体就无法抵御艾滋病毒的攻击。此时的身体极其脆弱,其他病菌很容易有机可乘,导致人们患上各种疾病。调查中,虽然社区公众对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的歧视程度达到51.0%,但与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自身感受到的歧视程度(75%)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这说明,虽然社区公众对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的歧视、社区矫正对象之间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歧视,但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本身的内在敏感性造成的,存在一定的歧视性。内在歧视的特征。
(三)人格缺陷与隐藏危机
大多数有特殊问题的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人格缺陷或危险的心理倾向。正如吉登斯所说,在现代社会背景下,尽管现代化给人类文明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进步,但我们却无法完全控制消极意义上的现代性“毁灭”,导致人类“身体和自我”产生一种尴尬。 ”。 [3]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和性格正处于这样的“困境” 调查发现,59.4%的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认为家人对自己的态度在社区矫正前后发生了变化。 59.4%的人认为自己比以前“更冷漠”,9.4%和31.2%的人分别认为“更关心”和“不变”,这表明他们缺乏家庭的温暖。以往的研究表明,犯罪分子之所以无法回归社会,首先是因为得不到家人的认可,导致犯罪分子常常灰心丧气,没有什么依靠。给家属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4],司法主任在个案访谈中经常提到“(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经常不按时报到、屡教不报到”。 ,不要报告他们的行踪,并且不服从管理”,不遵守社会规范。经常违法乱纪,也是反社会人格的具体表现之一,极其危险。
二、当前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众意识缺乏
一、艾滋病社区矫正目标认知
首先,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对外部歧视存在偏见认知,并具有内部歧视的特征。采访中还发现,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在与他人接触时,使用较多的词语是“有罪”、“看不起”。 ,阐释了当前艾滋病社区的现状,很大程度上,辖区内的惩教对象存在着一种内化的歧视和排斥心态。此外,76.5%的受访者有“被纠正就万事大吉”的轻句想法。此外,他们还表达了对自身健康的担忧。普遍存在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消极心态。
二、社区矫正人员的认知
作为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的主体,社区矫正人员的认知状况是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直接来源和客观反映。他们的思想水平也将直接影响管理纠偏的实际效果。调查中,65.5%的职工认为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比其他对象更难管理和矫正,25.0%的职工认为两者相似。比较容易管理和无法比较的分别占1.2%和8.3%。实践中,职工“不敢管、懒得管、管不了”的现象也相当突出。长远来看,正如有学者所说,不仅让人感觉社区矫正的惩罚性大大降低,执法部门的威信也受到影响。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5]
3. 社区公众意识
社区公众认知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惩教对象融入社区的难易程度,而对艾滋病知识的缺乏会导致对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患者更大的歧视和恐惧。根据图1,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在5个常识问题中,只有43.2%能够正确回答4个及以上问题。尤其是对于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蚊虫叮咬是否会传播艾滋病的问题,虽然不会传播,但超过69.5%的受访者对此表示担忧。
此外,公众对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感到担忧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他们的犯罪身份,担心他们的存在会对他们的生活区域构成威胁。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大多数公众都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
(2)缺乏社会支持网络
社区矫正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发展离不开社会网络的支持。
1. 物资保障网络
物质支持一般由政府提供,各类社会组织为辅,公民个人积极参与。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艾滋病患者的财政投入茶山镇律师,特别是对感染者的医疗救治和子女教育“四免一关怀”政策的实施,极大地解决了艾滋病患者看病难的问题。为感染者提供治疗的医生。但由于部分地区政策实施中,由于医疗救治不到位、感染者隐瞒病情、民间资金不足等因素,在救助内容和对象上还存在一定的盲点和漏洞。
2.情感支持网络
研究团队将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的精神需求与公众对此的反应进行对比发现(如图2所示):精神支持呈现出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的迫切需求与社区公众的有限反应之间的矛盾。 75.2%的人愿意为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帮助和精神支持,但只有24.8%的人给予了。这说明公众对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的精神支持还不够,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三)个体化矫正教育未体现
鉴于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在经济、身心等方面的特殊性,个性化的矫正教育就显得更加重要。调查发现,心理矫正在大部分地区并未得到实际运用。尽管所有社区矫正人员都承认心理矫正应占工作比重最大,个案矫正是社区矫正的重要手段,但目前部分矫正人员发展个案。整改方案内容简单、模糊,针对性不强,导致个别案件的整改流于形式。 [6]目前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多为包容管理(54.8%),“一锅炒”占18.5%,个别化矫正教育占20.9%东莞茶山律师,其他方式占5.8%。教育的个性化尚未得到有效体现。
三、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要求
(一)确保有法可依,坚持依法管理
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属于特殊群体,但艾滋病并不是违法犯罪的“保护伞”、“护身符”。张林江指出,我国以福利改善和人员行为规范为重点的管理政策已经无法适应形势变化。要从社会关怀和个人权益保护的角度,构建针对各特殊群体特点的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服务模式,化解当前和中长期特殊群体可能存在的矛盾和诱因。 [7]实践中,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权益维护困难、日常管理困难、矫正教育困难、入狱落实困难,给社区矫正工作持续推进造成很大障碍。 。因此,在提供相应物质保障的前提下,还需要加强立法,明确其在日常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的维权措施和法律后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依。被跟随。
(二)尊重合理诉求,保护合法权益
社区矫正重在关注“犯人”,而不是追究“犯人过去的违法行为”;它为囚犯未来的个人和社会发展提供条件,而不是惩罚和恐吓过去的行为;社区矫正法治模式应着眼于从“社会控制”向“保障服务”转变。 [8]坚持“以人为本”的相对公开执行刑罚,需要以社区服刑人员更好回归社会为出发点和行动指南。因此,尊重他们的合理诉求,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就显得尤为重要,但对于弱势群体来说,制度赋予的权利并不多,现有的权利也因各种因素被有意无意地剥夺。为此,国家和社会对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的态度应该是关怀,即保护和帮助,而不应在强烈歧视下进行强迫和隔离。
(三)保密意识强,保护个人隐私
中国是一个传统礼法影响深远的社会。俗话说“一口吐气就能淹死人”。此外,艾滋病是由“性乱”引起的社会认知仍有很大市场,因此“免于恶名”的权利对于我国艾滋病相关人群来说具有特殊意义。 [9]此外,中国自古就有“犯罪就是辱祖”的传统思想,存在“家丑不宜公开”的亚文化,这就需要尊重惩教对象的意愿在日常工作管理中。 ,保护他们的隐私权,这也是减少艾滋病矫正对象生活中的痛苦的一种方式。歧视和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有效途径。因此,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医务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保密意识,将艾滋病患者社区矫正对象信息保密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艾滋病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制度。严防泄漏。
四、完善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的对策
(一)提高员工素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一是加强与医疗机构联系。医疗卫生部门除了对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定期检查外,还需要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职业暴露防治知识的专门培训,定期对其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建立完整的健康档案。 [10]为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和矫正人员提供充足的医疗保障,缓解他们的日常后顾之忧。
二是加强公安、检察院、监狱部门的协调配合。目前,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大多采取包容性管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原因是:第一,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身体条件特殊。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出了事互相推诿。能躲就躲,没人愿意碰这个“烫手山芋”,这会给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可乘之机,造成“管理难、入院难、执行难”的尴尬局面”。为此,要明确部门职责,强化领导责任机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应急协调处置机制,化困难为简单、复杂为简单。
三是推动与特色大学的相互合作。在这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中央司法警察学院在监狱科普、惩教教育、云南警察学院在“禁毒防艾”等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其独特的教育优势,充分调动优势资源。高校可以为司法行政部门输送优秀后备人才。 、高素质志愿者等充实队伍,建立理论研究和培训交流基地。同样,司法行政部门也可以及时反馈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实现理论与实践点对点的结合,优化资源配置。另外,司法部门还可以向大学提供实习机会和一些信息数据。营造互惠互利、资源共享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反歧视宣传力度,改善他们的社会状况
一个社会不可能完全消除所有歧视,但现代社会、健康社会首先应该在制度安排和政策制定层面进行合理设计,消除和防止形式歧视。 [11]针对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的歧视问题,迫切需要加强对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的反歧视宣传,改善其社会状况。调查发现,公众对艾滋病的了解越少,对艾滋病和艾滋病患者的歧视和恐惧就越强烈。为此,在法律法规方面,有必要明确反歧视条款,完善针对“特殊群体”的社区矫正管理办法;在国家政策方面,国家对愿意为艾滋病患者管教对象提供关爱救助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优惠和补贴。政策;在宣传动员方面,不仅宣传普及艾滋病传播和预防知识,还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营造多方位善待社区矫正艾滋病患者的舆论氛围。多管齐下,让反歧视的内容和效果深入人心。
(三)构建坚实的社会支持网络,壮大社会“救助”力量
搞好社会建设,发挥社区功能,丰富社会资源,是保障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权益的重要平台。当前,对于社区支持网络的建设,首先需要提供一定的物质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对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摸底核实,对确实需要资金的人员进行登记,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梯度补贴,由矫正人员统一管理和发放。二是调动社区成员的积极性,让他们积极参与社区活动。采取社区综合干预和动员的方式,可以促进社区成员了解和关注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为其提供帮助和支持,防止公众对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产生冷漠甚至歧视。 ,缓解公众对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的态度。误解。最后,在社区建立了由党委牵头,司法、卫生等部门协调配合的一对一帮扶制度,强化惩教教育个性化,形成社区互助氛围。通线、通线、通区域,让居民能够很好地工作。得到氛围熏陶,增强社会“艾滋病救助”力量。
总之,艾滋病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关系到我国艾滋病防治工程建设,也关系到我国司法行政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它不仅需要每一位医务工作者和司法人员的探索和努力,也需要每一位负责任的公民的参与和支持。只有宽严结合、齐心协力、积极主动,才能共同开创社区矫正“特殊群体”管理、矫正、服务新局面。
参考:
[1] 龚世军.我国城市特殊弱势群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学术界,2013(5),215-222。 [2]程凌.互助与赋权——艾滋病患者互助团体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8-16。
[3],。 T:自我和晚年。加州出版社,1992 年,第 58-130 页。
[5] 龚太雷,蒋旭东,等. “个体化”社区矫正实践中的问题与策略——以上海市F区为例[J].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学报,2014(1):23-26。
[6] 王恒等.社区矫正现状调查——以完善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方式为视角[J],中国监狱杂志,2011(1),142-146。
[7] 张林江.特殊群体管理与服务:现状与政策思考[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4-8。
[8] 龚太雷.人权发展视角下的中国社区矫正[J],中国人权评论,2014(1):110-189。
[9] 简单。论艾滋病相关人员人权保护的法律特征[J].法治研究,2013(12):47-57。
[10] 李冬妮,卢明林,等。浅析警务人员监管艾滋病犯罪分子的权益[J].法博,2014(12):316-317。
[11]项德平.需求与应对——艾滋病患者社会支持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7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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