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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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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离婚补偿标准解析:无过错方
东莞茶山律师获悉
1、残疾人离婚赔偿标准是多少?
残疾人离婚没有补偿。只有在离婚时有过错行为的人才需要得到赔偿。离婚赔偿的法定条件包括:
(一)重婚;
(二)配偶与他人同住;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来说,离婚赔偿的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另一方的。
(二)有上述行为导致法院判决离婚的。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当以离婚为依据。如果未达到离婚程度,但损害发生在婚姻关系内,则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不应单独提出。
(3)受害人受到伤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
(四)申请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离婚赔偿请求,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索赔,将被视为放弃这项权利,也将失去日后要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方为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方为被告,且被告不同意离婚且未提出离婚赔偿请求的,可以单独提出离婚诉讼离婚后一年内离婚损害赔偿。一审未提出,二审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离婚赔偿诉讼。
2. 离婚补偿金的程序
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因此,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东莞茶山律师,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当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时,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法律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需要干预。 ;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依据本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
2.依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无过错方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被告不同意离婚,又未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文章称,他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被告一审未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时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茶山镇律师,应当告知当事人于离婚次日提出起诉。年内将提起单独起诉。
司法实践中,离婚赔偿金因不同原因而有不同的认定。残疾人虽然有身份缺陷,但这并不是离婚时获得赔偿的理由。如果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可以聘请大山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和了解,避免法律适用时出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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