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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不受理该如何投诉
时间:2024-06-11 【转载】
一、劳动仲裁不受理该如何投诉
当劳动仲裁不受理时,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投诉途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条的规定:
如果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满,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进行裁判。
2.如果认为仲裁裁决存在错误,当事人还可以依法申请撤销。
3.具体来说:
(1)如果仲裁裁决存在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等行为,用人单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如果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不发工资仲裁流程
当遇到不发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仲裁流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劳动者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如果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4.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应当积极提供证据,仲裁庭也会进行调查取证。
5.仲裁庭会根据事实和法律,对劳动争议作出裁决。
6.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