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法院开庭后下判决书内容

时间:2024-05-08  【转载】

 一、劳动争议法院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二、劳动争议法院开庭后下判决书内容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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