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时孩子已经18岁还要给抚养费吗

时间:2024-05-08  【转载】

  一、离婚时孩子已经18岁还要给抚养费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相关解释,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通常截止到孩子满十八周岁。


  1.在大多数情况下,当孩子超过这个年龄时,父母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这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此时已无需支付。


  2.也有例外情况。如果孩子虽然超过了十八岁,但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者因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那么父母仍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二、抚养费减免条件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父母可能有权减少或中止支付抚养费。这些条件包括: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有足够的抚养能力。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但一旦恢复人身自由并有了经济来源,仍需按原协议或判决支付抚养费。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且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部分或全部子女抚养费。


  (1)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应减少。


  (2)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抚养,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则不能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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