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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外财产的划分主要依据是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最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对于个人专用的物品,如个人衣物、饰品等,一般归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