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的审理期限

时间:2024-01-24  【转载】

劳动争议仲裁的审理期限是45天。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拖欠工资公司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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