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前财产赠与可以撤销吗

时间:2023-11-23  【转载】

婚前财产赠与如果是属于彩礼的,则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撤销,否则不可以撤销: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最终离婚了;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最终离婚了。

如果不具有彩礼性质的,则在赠与财产尚未发生转移时可以撤销,如果赠与财产已经转移给女方了,则不可以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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