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受理的情形有什么

时间:2023-08-19  【转载】

     劳动仲裁受理的情形有: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λ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劳动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不一定要上法庭。在工作中劳动者跟用人单位产生纠纷的话,如果劳动者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失,往往会选择通过法律的方式进行维权。一些劳动者去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是对于申请了劳动仲裁之后的处理并不清楚,其实劳动仲裁并不一定需要去法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因为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纠纷居中的公断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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