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案件一方不同意能判离婚吗

时间:2023-07-11  【转载】

离婚案件一方不同意是否能判离婚,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能判离婚;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可以判决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经法院调解后,夫妻双方同意调解的,可以不判决离婚。


  离婚起诉一方,即原告不到庭的,视为撤诉,被告不出庭缺席审判。离婚案件涉及的是身份关系,它直接关系到家庭的存废,必须由当事人本人表达意见。即使委托了代理人,本人也需要到庭。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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