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茶山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www.chashanlsh.com 东莞茶山律师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离婚了又复婚,房子还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3-06-29 【转载】
房屋分给夫妻中的一方,表明离婚后,该方拥有独立的房屋所有权。复婚时,房屋属于当事人本人的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房屋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房屋不属于共有产权,而是属于当事人的。
在你们复婚之前,除非你们有明确的约定。之前离婚时切割的产业都可以归到夫妻一方,这也是可以的。这时按照两边的约定好执行。
离婚协议已经约定财产归女方,那么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财产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即便复婚这部分财产也属于婚前财产,二次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
如果是房产,离婚时约定归女方,但是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后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又复婚,这种情形下房产仍然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