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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有期限吗

时间:2023-03-01  【转载】

 解除劳动合同我国法律并未有规定期限。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3)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里所说的“患病”,是职业病以外的其他病症。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后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上述3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龄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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