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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怎么设立分支机构?

办理程序:

  (1)名称预先核准;

  (2)提交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3)领取营业执照

  应提交的文件:

  (1)由隶属企业的投资人签署并盖公章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提交由隶属企业的投资人签署并盖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即符合用途的房产证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和由业主出具的场地情况说明(有分拆情况才需提交),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场所使用证明和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或者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需带原件校对)、房屋销售许可证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房产开发公司的公章)。

  (5)租赁合同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6)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

  (7)《负责人信息表》、《联络员信息表》和《财务负责人信息表》。

  (8)分支机构负责人、联络员和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9)隶属企业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盖隶属企业的公章)。

  (10)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需带原件校对)。

  (11)《广东省私营企业党建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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