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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与转正期的区别有哪些不同

时间:2019-02-28  【转载】

一、试用期与转正期的区别有哪些不同


1.一般情况下,试用期工资只有正式工的百分之八十。(《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2.正式工辞职前,需提前一个月申请,试用工不用。


3.企业解雇正式工,需要给与经济补偿,解雇试用工,则不用给经济补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关于试用期的时间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家民营企业的试用期超过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无效的。当你和企业因试用期产生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在用工过程中,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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